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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作家協會2024年度“粵港澳大灣區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計劃”項目申報啟事
更新時間:2024-05-19 來源:廣東作家網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推動人文灣區建設和大灣區文學高質量發展,講好中國式現代化灣區故事,根據中國作協有關指示精神,廣東省作協計劃于2024年至2026年聯合紫荊文化集團、廣東省出版集團啟動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計劃”項目。現就2024年度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大灣區文學組織、文化單位可進行統一推薦申報。作者本人也可直接向廣東省作協申報。
二、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截止。
三、作者申報條件
1.申報作品作者須為香港或澳門作家。每人僅限申報一部作品。申報時須附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身份證或回鄉證等)。
2.申報作品之前未出版過。已在內地或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正式出版過的作品不在申報之列。
3.申報作品體裁包括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非虛構等。每一部申報作品要求體裁單一,不能為兩種(含兩種)以上文學體裁的合集。作品字數原則上限于15-20萬字之間(詩歌約1000行)。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申報。
四、作品申報要求
1.作品主題內容須符合黨和國家相關政策,突出反映粵港澳大灣區歷史文化、新時代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就。
2.鼓勵申報慶祝新中國成立75周年、澳門回歸25周年等重大主題作品。
3.鼓勵申報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主題作品。
五、申報流程
1. 下載《粵港澳大灣區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計劃申報表》,由申報者或申報單位如實填寫。
2.附作者承諾書,聲明申報作品未正式出版過(須由作者本人親筆簽名)。
3.提供申報作品的打印稿或復印稿三份,電子版一份。作品合集請附目錄,每篇作品標明字數,已在報刊上發表過的作品請標明報刊名稱及日期刊號。
六、其他事項
1.申報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申報者須保證申報作品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內容。一經申報,視同作者將入選后作品出版事宜交由廣東省作協處理。
2.廣東省作協組聯部負責申報審核工作。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
3.廣東省作協將組織專業評審會對申報作品進行評選。在入選作品正式出版前,作者如將應征作品或入選作品交他方出版,即視為作者自動放棄參選,并請及時告知。
4.2024年度計劃評選6-11部優秀作品。入選作品將在廣東作家網、廣東作協公眾號和《廣東文壇》公布,由廣東出版機構等組織出版。出版后由省作協、出版機構等進行多種形式的宣傳推介。
七、聯系方式
請有意申報者于2024年8月31日前,將申報書稿連同《粵港澳大灣區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計劃申報表》、承諾書紙質版寄至省作協組聯部,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聯系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552號廣東省作協組聯部807室。郵編:510635。聯系人:陳波。聯系電話:0086-20-38842954。電子郵箱:szx_zlb@gd.gov.cn。
附件:1.粵港澳大灣區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計劃申報表.doc
? ? 2.承諾書.doc
廣東省作家協會
紫荊文化集團
廣東省出版集團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