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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欣:《千萬與春住》——附體,而非無限靠近
更新時間:2019-05-29 來源:《長篇小說選刊》 張欣
人物是小說的硬核,我們要說什么,怎么說,全靠人物的行為與語言去完成。哪怕是第一人稱的寫作,也只是這個“我”變成重要人物,同樣是作者手中的一顆棋子。
但凡文藝作品,無論什么形式,如果作者不肯或者很難隱匿其中,忍不住要跳出來發表議論和高見,總是給人擁擠和嘈雜的感覺。
作家必須堅守幕后,不必有太強的表現欲,更不必有什么存在感。
我以為好的小說都是人物在表現,作者完全不知道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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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作家要隨時切換成為不同的人物,然后恰如其分地完成人物的各種行為,的確需要作家的功力,才不至于讓讀者感到混亂、跳線和不可信。以往我的做法是希望自己無限靠近人物,感同身受。但仍舊會產生與人物之間的膈膜和疏離。因為人這種動物根本無法信任,只要是塑造別人而不是自己,都會出現一種固化思維,覺得人物應該這樣,應該那樣,就像我們說年輕時的自己,常常體現在一種精神上的美圖秀秀,人為拔高若干檔次。
所以塑造人物,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附體,任何一個人物的言談舉止、所作所為都從我們的內心出發,如果是自己根本不可能做出的選擇,哪怕非常高尚或者十分低級,或者有博眼球的價值,我都會統統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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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節制。
十分的情緒說到三四分就可以了。不必搞得江河日下、山川倒立。我覺得互聯網時代的讀者都好聰明,沒有什么不知道,也沒有什么不可理解。現代人又最討厭喋喋不休,就像董明珠說賣東西,有人三言兩語可以成交,有人回顧了上下五千年還是不買。
還有一個網紅說,推銷貴的東西,就是切忌多言。
感情上的事,有時一句話就能夠抵達心靈軟處,或者觸動淚點。完全沒有必要大書特書,仿佛以往所有的描述都是鋪墊,就等著這一刻大殺四方。
這種寫法也是我不喜歡的。
濫情終究不是多么高明的寫作習慣,寧可漠然或無情。其實大多數時候,我們都是這個狀態,并非愛心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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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想說寫小說,其中的人物不必那么純粹。我用了很長時間才認識到,生活中極少有純粹的人,通常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一念天使一念魔鬼才稱為真實的人。像儲時建這樣的人物,如果沒有判刑的那段經歷就不完整。每個人走到谷底固然有時代的原因,也必定有個人的原因。
我們常說人倒霉的時候離真理更近,其實真理是恒定的,但人卻是搖擺不定的,一定會出現偏差,聽不進任何勸誡。直到徹底明白已是大江東去,這便是生而為人的殘酷和悲哀。
想當年看著林道靜跟著盧嘉川迎風而立,長江啟航,終于找到了人生方向。是我的課外作文指導。
附體式的寫作是一種自我解剖,要求作者必須誠實,哪怕有一點自戀都會變成塑造,塑造就會美化和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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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說一說所謂藝術的真實。
這個問題有些虛幻,并且每個人的標準都不同。比如現實生活中的一些事,感覺人為做作,如富士康的員工排隊跳樓;或者流浪漢沈巍大紅,都感覺是三流狗血劇集,然而又真實地發生過。
所以有時仔細想一想,這個世界根本沒有離奇的事啊,如果你覺得有,無非是孤陋寡聞而已。
當然具體的寫法尤其重要。沒有細節的同質化的描寫,即使是寫非虛構也給人很假的感覺。
同時對于人性的揭示,失之分毫則差之千里。
我希望寫出的是,冷酷現實中的理性,感性人生中的暖意。不是人為的剎那間的悔悟,空穴來風一般的覺醒,我不相信這種東西。我們從來沒有被人說服過,也說服不了任何人。所有的成長都是自己摔得很痛很痛,頭破血流甚至粉身碎骨,才明白一丁點的道理。
尤其是女人,不中箭不會笑,不死看不到一路行來的足跡。我寫女人的時候是百變天后,與她們無縫隙附體。我不想過于愛護她們,小說里的人物,只要被偏愛,就成為一個失敗的標識。
這個世界沒有圓滿,只有黑暗中的微光,心靈深處的悲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