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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想象的情愛作為一個文學問題
更新時間:2019-01-18 作者:陳崇正來源:廣東作家網
一
雖然離開了講臺好些年,但還是落下好為人師的毛病。有一回,在一個網絡問答中,有人問我:“我從去年年底一直在寫一篇小說,那時候剛失戀,我特別想把我們的故事寫下來。我覺得我們的感情是刻骨銘心的,我也不敢說是愛情,因為我越寫越懷疑,而且寫下來以后我自己都覺得不喜歡,讀起來跟我所經歷的相差很遠很遠,文字也很蒼白無力。那段時間,我一直處于一種痛苦之中,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憤怒,悲憤交集吧。好像有人說過‘忘記一個人的最好辦法就是把他寫進小說里’。我想把他寫到小說里,但是現在發現小說里的那兩個人,好像不是我們。半年過去了,雖然現在想起來覺得心疼,但我好像已經沒有繼續寫下去的勇氣和毅力了,回憶里的一切也變得很不真實……越說越亂,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問的是什么了。”
我想,這位朋友要問的應該是:“為何刻骨銘心的愛情寫下來卻很蒼白無力?到底是什么導致了這樣的情況?”
但其實,你思考的是寫作和情緒之間的關系,而這是一個很大的論題,我們可能無法十分詳盡地進行剖析,因為說實話,到目前為止,這個問題中的很多小問題我自己也想不清楚。但你所描述的情況,我想我是可以幫你梳理清楚的。這樣的情景我們其實都不陌生,特別是那些以前曾經有過寫日記的經歷的朋友,他們應該能夠更深刻地體會你的感受。
我們小時候寫日記,很多時候是處于悲傷、憤怒、狂熱、急切之類的情感之中,我們握緊手中的筆,總想將整個過程都記錄下來。但是你很快會發現,生活中的大多數悲哀都由瑣碎得不值一提的瓦礫拼湊而成,這些悲哀是塊狀的,干冷的,它嵌套心隙,讓你無法動彈。而你一旦想將之記錄下來,這種情緒,以及這些情緒背后所支撐的網狀的瑣屑卻會讓你不知道從哪里說起,也不知道從哪里動筆。所以連魯迅都會說:“當我沉默著的時候,我覺得充實;我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一旦動筆,你就會發現筆下空空的,那些覺得很要命的東西,往往是無法描述的,或者描述起來十分啰唆,結果越寫越嚴肅,最后還可能寫得很有中心思想,很有生活哲理,很教訓人的味道。這是十分糟糕的體驗,而基本每個人還會有另一種體驗,就是我們寫下的日記,我們寫下的激情澎湃哭爹喊娘的文章,等若干時間,比如幾個月,幾年之后,我們重新去閱讀,就會發現某種格格不入,就會發現很多東西跟記憶中好像不一樣,同一件事情的理解,同一個情景的做法,有時候還會讓我們臉紅。也就是,我們本來是希望描述悲傷的瓦礫,但瓦礫在你想描述它的瞬間就變成指間沙,漏掉飛走,成為天邊的煙云。我們將瓦礫的悲哀描述成云朵,卻裹不住悲哀的本質。它痛,你就覺得它很要緊,所以叫喊。而其實,真正的悲傷不是淚水,也沒有語言。
二
如果這種熾熱的情感是因為愛情而被激發的,那么激烈程度又將加倍。而這個時候,業余的寫作愛好者就像不會游泳的人撐著一葉扁舟在情緒的驚濤駭浪之中飄搖,不翻船都算萬幸,即使能成功抵達彼岸,也必定十分狼狽,姿勢不會優雅。更多的人會在這個過程中走向自我剖析,希望用一種更高的理性來找出情感失意的因由,這也就是為什么失戀的人都容易變成詩人和哲學家的原因,因為他們變得愛抒情,愛說些看似十分有哲理的話。而大部分人會在這種心理剖析和細節梳理中突然明白了一些事,或者以為明白了真相(可能也不是真正的最終答案),然后做出一副大徹大悟的樣子,由此走向比較理性的情感釋放。而另外一種情況,則是會迷失在故事里,這個故事越講越不像自己所經歷的故事,作者會在故事里投放自己的想象,將現實中沒有發生的事情在故事里得以完善,將現實中留下的遺憾在故事中補全,成為一種意淫式的情感宣泄,寫完了有時候會大哭一場,但同樣能將能量釋放出來。所以這位朋友說“忘記一個人的最好辦法就是把他寫進小說里”,在多數情況下是成立的,因為寫故事的人在故事里得到了最好的宣泄,讓失衡的情感天平重新獲得調整。
但是這樣任由情緒操縱而推向彼岸的寫作留下來的作品,大部分是失敗之作。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并非情緒為故事服務,而是故事為情緒服務。也就是說,并不是為了寫好一個小說而去醞釀一種情緒,而是以情緒為中心去構建故事,故事成為附庸。
好了,那么如何去解決這種情況?海明威提倡在最流暢的地方停筆,魯迅說不要硬寫,其實這樣的觀點,用來解決這個問題同樣有效。對于感情最為熾熱的時候,無論是熱戀的甜蜜,還是失戀的痛苦,在情感的巔峰體驗之時,你當然可以選擇記錄,但建議采用日記或如實描述的文字來記錄,而不是講述一個有作品感的故事。這樣一是滿足宣泄的需要,也是為日后留下一些可供喚醒記憶的資料。我可以毫不留情地告訴你,幾乎每個失戀的人都會認為在他身上發生的故事是獨一無二的,在他心里產生的情感是驚天動地的,但其實太陽底下真的很難有新鮮事,我們不過在不同的情景下重復我們祖祖輩輩發生過的故事罷了。所以你要在清醒梳理自己的情感故事的同時,學會去判斷這個故事成為作品的可能性:它真的很感人?它真的對其他人也有價值?它真的獨一無二不可取代嗎?你個人的痛苦跟別人是沒有關系的,而唯有心靈能點燃心靈,如果你相信自己的故事有感染別人的獨特之處,那么記錄下來吧。終有一天你會動筆去完成它,即使沒有完成,那么也可以將之提供給能將它寫出來的人(比如我)去幫你完成傳奇。而如果你立志要成為一個作家,那么就更應該這么做,在情感熾熱的時候,記錄它所有的細節,然后去旅游,去做其他的事情。我年輕時候也失戀過,背著背包就走了,每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就給對方寫一封信,貼上郵票寄出去。但我犯了一個錯誤,就是寫信都沒有留底稿,所以等于所有的資料都沒有記錄。如今想想,恨不得回到十年前;不過再重新回去,我也不會留底稿。正所謂“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三
情感的滲透還能讓故事中的人物變得可以理解。在金庸的武俠小說《天龍八部》有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組合“四大惡人”:“惡貫滿盈”段延慶,“無惡不做”葉二娘,“兇神惡煞”南海鱷神,“窮兇極惡”云中鶴。其中老大段延慶后來成為主人公段譽的親生父親,背后復雜的故事是情變之后的戴綠帽事件,所以,段延慶的惡是有來源的;老二葉二娘原來也是主人公虛竹的娘,跟少林方丈也有一段情事,所以,她的惡也是有來源的;老三南海鱷神被段譽收為徒弟,最終為了救段譽被害,也是可以被寬恕的。只有老四“窮兇極惡”云中鶴這個淫賊,一直沒有被饒恕,也沒有拓展他的情感故事。他的惡來自于性欲,沒有情感依托,只要有點姿色的女人他都想染指,這種惡顯得直接而不需要解釋。
“云中鶴”為什么這么壞?后來有人留意到,金庸的表哥徐志摩,筆名就叫“云中鶴”。有人推測是金庸對徐志摩的濫情不太認同,畢竟是同個家族嘛。但是,徐志摩飛機失事去世時,金庸才七歲,按理兩人之間應該沒有任何過節,金庸后來在一次訪談也說:“平時因年紀相差太遠,我只和他的兒子做朋友。”而且金庸自己也結過四次婚,對于婚戀男女之事應該看得清,可見憑空臆測可能不太準確。但金庸小說人物中的眾多表哥,確實多數是壞人。壞人一般活得久,好人才死得早,如果按這個規律,徐志摩又一次給我們意外:他在34歲的年齡,從一架飛機上掉下來死掉了。
是的,34歲,剛好是我現在活著的年齡。我最早寫詩歌,其實是當成日記在寫的。我非常感謝詩歌這樣一種藝術形式,不是我寫了詩歌,而是詩歌幫助了我的精神成長。甚至可以說,詩歌讓我變得健康。這么說好像詩歌成了某種排泄物,但確實有那么一段時間,詩歌讓我直接面對人生的兩個最重要的命題:死與愛。因為思考死亡,人就會變得豁達和真誠,人是必然要死的,機關算盡也不過大地茫茫,何必活得那么猥瑣;而對于愛情的書寫和記錄,會讓人變得善良。愛讓人脆弱,讓人痛苦,也讓人和人之間多了一種萬有引力。可以愛,心存善念,人才能完成性格的自我塑造。能誕生美麗詩歌的心靈,應該是這人世間的珍寶;無論裹在外面的皮囊如何濁臭不堪,詩之心都可以不管不顧,直面人世。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我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么建樹,大概也只能怪我當年寫了太多沒什么用的詩歌。
很多人年輕時寫了很多詩歌。但多數是愛情詩歌。剛剛經歷愛情時情緒很容易到頂峰,愛情天生就是詩歌最好的動力。因為它不但提供了波濤洶涌的情緒動力,還提供了一個理想的傾訴對象,一個日夜思暮的人。合二而一,關于愛情的詩歌也就成了最動人的風景。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詩歌會因為愛情而美麗,而顯得格外珍貴。即使沒有人認可這些詩歌,覺得沒有價值,可能寫詩的人也會覺得這是珍寶,因為它記錄了自己的愛情。
每一個詩人,每一個作家,其實都是一個駕馭情感的高手,他能夠在故事之中喚醒沉睡的記憶和情緒,他能夠將一種情緒十分有效地儲存許多年月,他能記住童年的每一道傷痕,他能回憶起與戀人相處的若干情景。比如杜拉斯,寫《情人》的時候,往事已經很遙遠了,但因為她的純粹,因為她的絕望,她喚醒了一段刻骨銘心的情感。“身處一個洞穴之中,身處一個洞穴之底,身處幾乎完全的孤獨之中,這時,你會發現寫作會拯救你。”“盡管絕望還要寫作。啊,不,是帶著絕望的心情寫作。那是怎樣的絕望呀,我說不出它的名字。”這是晚年的杜拉斯對自己一生的總結,也是她對這個世界的獨特詮釋。一種絕對面對自己的態度,讓她的文字帶著一種說不出的情緒,也是這樣一種情緒,在那一句“我已經老了”的開頭之后,滔滔不絕地流淌出來。這樣一個老人,在“老了”的時候,依然能夠將人生中最重要也最深沉的情感還原得如此真切,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所以,要像杜拉斯那樣書寫,寫出人世間的愛恨,寫出法國少女與中國少爺之間的纏綿。不用著急,如果你的故事有足夠的能量和魅力,它注定應該傳世,那么終有一天,上帝終會讓它在你或另外一個人的筆下流淌出來。
四
中國詩人的創作壽命都比較短,大概是新詩才一百年吧;國外許多詩人,他們到老還能激情四射。我佩服那些老詩人,他們在中年乃至老年時仍然能保持著對愛的感覺。但當愛情這個驅動力因為年齡和閱歷的增加而撤銷時,你還會繼續寫詩嗎?你會寫什么?是什么能為詩人提供恒久的動力源泉?如果非得給出一個答案,我以為,這個世界上,有四種東西能讓人心地澄凈,詩意盎然,充滿了表達的欲望,那就是:上帝、美、智慧以及大自然。只有跟這些打交道,才會成就一個詩人。而跟人打交道,那可能只會成就小說家。在這里,我更愿意把女人歸入“美”的范圍,因為對一個男人(或者女詩人,反過來一樣)來說,通常女人就是一個陌生的世界,她會散發出一種陌生的美。在弗洛伊德那里,這就是潛意識的性美。但我們更愿意將它理解為對另一個世界的探尋。所以《紅與黑》中的于連想抓住德瑞拉夫人的手時才必須調動全身的勇氣。對他而言,站在他對面的女人就是一個陌生的世界。如果能夠用智慧去寫詩,那該會寫出什么樣的詩歌啊。我們寫詩,通常是用情緒。但如果有能力講出人生的發現,發現一種關系,那是一件美妙的事。
一個寫作的人,情感經歷對他的創作都會有巨大的影響。還是想起徐志摩,他死后,蔡元培為他寫了一副挽聯:“談話是詩,舉動是詩,畢生行徑都是詩,詩的意味滲透了,隨遇自有樂土;乘船可死,驅車可死,斗室生臥也可死,死于飛機偶然者,不必視為畏途。”對聯概括得很好。他死得早,不然我相信他后來的人生也會充滿驚喜。對于小說家來說,死得早不是什么好事,很多小說家的重要作品都是在經過中年的焦灼之后才能寫好。但詩人不太需要,詩歌更考驗瞬間迸發的能量和熱情。許多詩人再也寫不出好詩,是因為他身上的能量已經被消耗枯竭。對于一個詩人來說,能量的疲軟才是最大的侮辱,與其如此,還不如瞬間的燦爛。徐志摩真是生命不息折騰不止,1922年他在柏林跟第一任妻子張幼儀離婚,還發了一則《離婚通告》,造就了中國近代史上第一例離婚案。“我將于茫茫人海中訪我惟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除此之外,他還寫了一首詩《笑解煩惱結》送給張幼儀:“這煩惱結,是誰家扭得水尖兒難透?/這千縷萬縷煩惱結,是誰家忍心機織?”我們已經無法還原當年的真實情景,也無法理解這個叫張幼儀的女人經歷這樣的事情之后會陷入什么痛苦之中。那他的靈魂伴侶在哪呢?徐志摩于1926年5月寫了《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這首詩有人說是送給林徽因的,有人說是寫個陸小曼的,但無論是送給誰的,徐志摩這個情場浪子調動了他所有的生命能量,正在用力地愛著。即使他的所謂“靈魂伴侶”可能只是一個美麗的想象。這世上大概只有激情的花火和長久的陪伴,而要兩者兼得的“靈魂伴侶”太遙不可及了。因為人本身就非常復雜,即使在當時那樣一個可以開始討論“離婚”的現代文化里,男人的動物性還是可以被表露的。比如在后來徐志摩寫給陸小曼的信里,就直接交代了他出去尋歡作樂的事,還在信里坑了胡適:“晚上,某某等在春華樓為胡適之餞行。請了三四個姑娘來,飯后被拉到胡同。對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說有他不妨事。某某病后性欲大強,他在老相好鶼鶼處又和一個紅弟老七發生了關系。昨晚見了,肉感頗富。她和老三是一個班子,兩雌爭某某,醋氣勃勃,甚為好看。”我們可以從“肉感頗富”四個字里看到一雙色瞇瞇的眼睛,如果看過這樣的眼神,我不知道現在的人們還會不會非得將“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這樣的句子非得放在徐志摩身上,說是他寫的。也許如王小波所說:“一個人擁有此生此世是不夠的,他還應該擁有一個詩意的世界。”情與欲作為一個詩人想象世界的兩面,但詩人往往忘記了,這個世界還有俗世的一面,在那里可能沒有愛情,但可以過日子。
五
若論世俗,情愛之事就離不開性。都說“食色性也”,對于人類來說,除了吃飯,“性”大概就是一個最為常見的問題了。性愛和吃飯一樣,都能讓人感到愉悅,都是大家喜歡做的事情,都屬于人的基本欲望,需要人們付出不懈努力去滿足;但性愛又和吃飯不一樣,吃飯在今天已經不單單是填飽肚子,而是被賦予了一種社交功能,和他人一起用餐,被視為雅事,但性愛具有私密性,不但不會在公眾場合進行,甚至在別人面前談及總會被視為粗鄙。
都是人的欲望,為什么可以跟別人一起吃飯,卻羞于與別人一起談性?大概是因為自古到今,性都是比食物更為稀缺的資源,我們稍微努力一下大概都能獲得食物,但是要獲得性,則必須付出更多的代價(時至今日也是如此,丈母娘都成為購房的直接推動力)。而且吃飯可以獨立完成,但性愛必須分享人的身體。人的身體本來就具有私密性,這決定了分享性愛比之分享食物是更為高級別的分享。
正因為如此,性愛一直都有神秘感,它是本能,它美好,它能帶來快樂,它神秘——我講的是它本來的樣子,而在網絡時代的今天,性其實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它被充分展現,關于性的經驗通過網絡上的文字、圖片和視頻被充分分享。這為寫作制造了難度,讓作者筆下的性描寫變得十分蒼白。換句話說,就那么點事兒,大伙都知道了,你故事里頭還寫個沒完就顯得很沒勁。寫來寫去也無非是那么幾個動詞,那么幾個聲音,這也是我們必須佩服某些作者的原因。他們的性愛小說簡直就是在沙漠里開出花朵來,在如此簡單重復的動作中,要挖掘出新意和味道,是何等艱難。
但幸好,人終究不是動物,或者說人總是在和自身的動物性做斗爭,而加入了復雜的情感和關系。在性愛的基礎上,發展起了愛情和婚姻,孤零零的肉欲至此有了一張網,向內通往內心深處的情感,向外通往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和利益糾葛。
如果以上的表述還過于含混,我們不妨再換種說法:動物層面的性愛,目的十分單一,不外乎追求快感和繁衍后代;而人類逐漸為這樣一件事加入了各種附加的條件,比如感情,比如婚姻家庭,比如社會關系和權力分布。
單就愛情和婚姻而言,延伸出來的關系就夠復雜的。上帝造人雖然分了男女,但大概也沒打算為每個女人都精心制造一個唯一適合她的男人。灰姑娘有運氣,只是灰姑娘的運氣而已。童話故事的結尾都是“王子和公主就這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后呢?童話的作者就不敢再往下面寫了,因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再寫就是地獄里的事了。王子憑什么都會遇到公主?憑什么就沒有七年之癢?完美主義者都避而不談。其實大家都心如明鏡,都明白婚姻的本質是財產的聯合和分配(離婚時就表現得更徹底),是為了擁有更好的物質生活而采取的權宜之計,它以維系家庭社會的穩定為目的;愛情是一種情感體驗,它以獲得心靈的占有和分享為目的,“心上人”必須純粹和非功利,必須確立絕對的情感信仰為前提;而性愛是一種欲望,以追求新鮮和刺激為目的,人的動物性要求女人更重視性愛的質量以保證配偶的健康和后代的優質,男人從原始基因中被賦予通過配偶數量來增加后代成活概率的本能。然而,真實的情況是這個世界的游戲規則并不是將三者分開玩的,而是將婚姻的物質性、愛情的排他性、性欲的刺激性都放在一起捆綁銷售,這成為一切婚姻感情悲劇的根源。
我們通過感官來確認自己的存在,痛苦與快樂都由身體來兜著。而唯有“性”成為一個缺口,連接了外部世界與自我的存在感,成為自我接納和反抗世界的一個途徑,似乎也是唯一的途徑。所以外部世界的扭曲和壓迫會表現在“性”上面,而反抗這種扭曲和壓迫,也通常會通過“性”來實現。就比如王小波《黃金時代》中,王二正處于人生的黃金時代:“我過二十一歲生日那天,正在河邊放牛。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著了。我睡去時,身上蓋了幾片芭蕉葉子,醒來時身上已經一無所有(葉子可能被牛吃了)。亞熱帶旱季的陽光把我曬得渾身赤紅,痛癢難當,我的小和尚直翹翹地指向天空,尺寸空前。”后來王二要和陳清揚“搞破鞋”,提出要“研究一下她的結構”,但陳清揚卻十分冷淡:“我看見陳清揚慢慢走近,怦然心動,無師自通地想到,做那事之前應該親熱一番。陳清揚對此的反應是冷冰冰的。她的嘴唇冷冰冰,對愛撫也毫無反應。等到我毛手毛腳給她解扣子時,她把我推開,自己把衣服一件件脫下來,疊好放在一邊,自己直挺挺躺在草地上。”在這里,性愛并不是熱烈的,而是透過脫衣服和疊衣服的動作表現出一種機械。這種機械就來自于外部世界,它傳遞到性愛上面,就被化開了。另一個例子是《白鹿原》中的白孝文,作為族長的繼承人他承受來自外部的巨大壓力,以至于將自己性功能都壓制沒了,而受了懲罰,豁出去以后,壓力頓消,開始從禁欲步入縱欲,性能量被完全釋放。
寫到這里,大概可以回答為什么在作家筆下,性這個敏感的話題總會被處理成各種特殊的形態,被賦予了某些寓意。如果單純為寫性而寫性,就會流于庸俗。換言之,好的性描寫,總是能將自己融入整個故事之中,成為故事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成為一個重要的零件,不可拆卸。它能夠讓人從性愛中看到更復雜的情感或關系,從而發現了世界的某種真相。而糟糕的性描寫,甚至連吸引眼球的功能都談不上,它著力于感官刺激的渲染,毫無新意,毫無創造力。也就是說,要把握一個分寸:那就是你所細致描繪的細節是為靈魂服務,還是為感官服務?如果是前者,那多少都不算多;如果是后者,那么一句都嫌啰唆。當然,很多情況是靈魂和感官是分不開的。
至于該如何描寫,要直露還是要含蓄,要什么樣的尺度,這些似乎都取決于具體的情節、人物的視角以及你自身的文字風格。而相同的,則是對待性愛的一種坦蕩。猥瑣之人永遠寫不出坦蕩的文字,如果對性愛之事看不破,寫出來無非是在陰暗潮濕的房間里打轉而已,哪來什么情愛之美。
六
在馬爾克斯的《霍亂時期的愛情》中,真正的愛情不但超越了婚姻和性,甚至應該超越死亡。阿里薩內心最強烈的念頭是要活得比醫生老,他遠離樓梯,生怕翻一次身就將自己和這個世界維持聯系的發絲扯斷。這種小心翼翼的背后不是對死亡的恐懼,而是對完成愛情完整性的恐懼:“死亡讓我感到的唯一痛苦,便是不能為愛而死。”正是因為愛情,什么時候死變得如此重要。
情愛之事,人倫之常,它是動力源泉,也是平衡裝置,只有超越了利害的心境中可以產生愛情。但我們超越得了嗎?更多的人超越不了。郁達夫致王映霞的信中這么看待愛情:“真正的愛,是不容有利害的打算存在于其間的。所以我覺得這一次我對你感到的,的確是很純正、很熱烈的愛情。這一種愛情的保持,是要日日見面,日日談心,才可以使它長成,使它潔化,使它長存于天地之間。”看完這樣的表述你是相信時間阻隔中有另一種真愛的形式是如此的,還是相信這樣“日日見面,日日談心”的愛情只是一種虛構或者是善意的愿望?是的,更多的人會選擇相信愛情只是瞬間發生的事情,不再相信愛情可以是一種持續的一以貫之的情感,而相信每個人僅僅在某個瞬間,感覺自己依然愛著。義無反顧的愛情終究會在現實的消磨中變得穩重而且符合常理,盲目的美麗也逐漸不再存在。歲月讓持續的狂熱成為記憶,于是,我們會說,瞬間即是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