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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8年度廣東省“扶持文藝精品創作生產用途”項目(文學類項目)申報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7-08-23 來源:廣東作家網
關于2018年度廣東省“扶持文藝精品創作生產用途”項目(文學類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作家協會(文聯),省作協各分會,本會各部門、雜志社:
根據省委宣傳部《關于申報2018年度廣東省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通知》(〔2017〕27號)要求,我會負責2018年度廣東省“扶持文藝精品創作生產用途”項目(文學類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廣東省從事或管理指導文藝創作生產的單位,以及從事文藝創作生產的個人。其中,單位是指在廣東省登記、具有相應的專業資質和創作生產能力或具有組織創作生產能力的機構,個人是指廣東戶籍人員或最近在廣東連續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非廣東戶籍人員。申報單位或個人必須合法擁有著作權,在申報年度啟動創作生產并按約定時間完成。
二、扶持方向
用于扶持圍繞“中國夢”主題,生動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俱佳,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優秀文藝作品。
(一)處于創作生產階段的文學(長篇小說、報告文學、紀實文學、兒童文學)等文藝作品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文藝作品可申報創作生產扶持。
(二)體現文藝精品創作水準、在全省乃至全國產生重大影響、版權和榮譽權全部或部分歸屬廣東省的優秀文藝作品,包括文學、文藝評論等文藝作品,可依據作品獲獎情況及社會影響等因素申報獎勵。
1. 獲得具有重大影響的國家級獎勵中第一等級獎項的作品,主要包括: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駿馬獎、中國出版政府獎、中國優秀圖書獎等。
2. 獲得廣東省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廣東省魯迅文學藝術獎等本省具有較大影響的省級獎勵中第一等級獎項的作品。
3. 在藝術創新上有突出表現,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顯著,產生重大影響的作品。
三、申報程序
(一)縣(市、區)級單位或個人向所在地縣(市、區)黨委宣傳部提出申請,縣(市、區)宣傳、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匯總,推薦上報地級以上市宣傳、財政部門;地級以上市級單位及其人員向同級黨委宣傳部提出申請,地級以上市宣傳、財政部門對全市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篩選。
(二)省直單位及其下屬機構、人員按歸口管理原則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部門篩選審核。
(三)各地級以上市及省直單位將審核通過的申報項目分類報送,并分類提交本地本單位的項目匯總表。文學、文藝評論等作品推薦上報我會。
四、申報要求
(一)申請創作生產扶持項目提交材料
1.《文藝精品創作生產扶持申報表》。
2. 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報告。
3. 申報項目創作生產進展情況的內容材料:文學作品項目的詳細寫作或采訪大綱,不少于作品三分之一的文字初稿或者完整文本。
4. 申報單位的法人證書、經營許可證、演出許可證等創作生產資質證明。
5. 申報單位與合作單位簽訂的投資合同、與主創人員簽訂的創作合同、原著作權人的改編授權書及主創人員簡歷。
6. 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等財務報表。
(二)申請獎勵項目提交材料
1.《文藝精品類項目獎勵申報表》。
2. 申報項目樣書。
3. 申報項目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獲得符合規定獎勵的證明材料,下載率、專家評價、媒體評價等反映產生重大影響的證明材料。
4. 申報項目出版、發行批準文件。
5. 申報單位法人證書、經營許可證等創作生產資質證明。
(三)材料報送要求
1. 請各單位認真做好2018年度廣東省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申報工作,并按時限要求,及時報送材料。(每個項目須獨立申報,并提供以下必備材料:(1)《立項申報表》(附件1)、《二級項目申報信息錄入表》(附件2)、《二級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3);(2)《文藝精品創作生產扶持申報表》或《文藝精品類項目獎勵申報表》;(3)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報告;(4)文學作品項目的詳細寫作或采訪大綱;(5)不少于作品三分之一的文字初稿或者完整文本 ;(6)申報單位的其他材料)
2. 每個申報材料要真實正確、包裝齊整,附有材料清單,紙質文本材料裝訂成冊,各種申報材料(含樣片、樣碟等)均需一式四份,并提交一份電子文檔。樣片、樣碟及電子文檔光盤要標明申報項目名稱,并確保能正常讀取。
3. 文學類項目申報聯系人:陸 露;聯系電話:020-38903411、13560172566;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552號廣東文學藝術中心2203房廣東省作家協會創作研究部;郵編:510635;電子郵箱:42239083@qq.com。
4. 各地級以上市及省直單位報送材料的時間為2018年2月2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廣東省作家協會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