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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選聘首屆廣東省簽約文學評論家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7-07-28 來源:廣東作家網
省文藝評論家協會,各地級以上市作家協會、省作協各分會,廣州市、深圳市文學創作室,各高等院校文學院: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和中國文聯十大、中國作協九大開幕式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廣東省“十三五”文學發展規劃》,加強和改進廣東文學評論工作,提升“粵派批評”影響力,促進廣東文學研究、評論、推介,推動廣東文學強省建設,廣東省作家協會擬組織首屆廣東省簽約文學評論家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簽約文學評論家基本條件
(一)以習近平文藝思想為統領,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以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為指導,善于把好文藝批評的方向盤,運用歷史的、人民的、藝術的、美學的觀點評判和鑒賞作品,熱忱研究、宣傳廣東作家作品,樂于助力廣東文學事業繁榮發展。
(二)具有較高文學評論水平和學術素養,在文學批評界有一定影響。
(三)關注、掌握、熟悉廣東文學最新發展動態,愿意承擔省作協重大研究課題。?
(四)在省級以上公開出版的文學理論期刊發表一定數量的作品,或已經出版若干文學評論專著。
(五)擁有廣東省戶籍。
二、簽約職責
(一)簽約期間,各簽約文學評論家在國內省級以上公開出版的文學理論期刊獨立發表不少于4篇文學評論文章,其中至少有1篇發表于國家級期刊。
(二)積極承擔并完成省作協重大研究課題。
三、聘期、名額、工作關系及待遇
(一)首屆聘期兩年,自簽約之日起算。
(二)聘定簽約文學評論家10名。
(三)簽約期間工作關系不變。
(四)省作協按每人2.8萬元/屆(含稅)的標準給予補貼。
四、選聘程序
(一)評審。由省作協成立廣東省簽約文學評論家評審委員會,按照評審規程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在廣東作家網上公示。
(二)簽約。省作協聘任簽約文學評論家并頒發聘書,雙方簽訂協議書。
五、考核辦法
(一)聘期屆滿,各簽約文學評論家須提交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報告,并提供簽約期間發表文章目錄或出版的文學評論專著。
(二)簽約文學評論家若作品存在違反黨的文藝方針政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或不能按時完成簽約任務,均取消簽約資格并追回所發補貼。
(三)廣東省簽約文學評論家評審委員會對簽約文學評論家履約成果質量進行評估。
六、推薦、申報方式
(一)提供近五年來在公開出版的省級以上文學理論期刊發表作品電子版及目錄,或已經出版的文學評論專著。?
(二)提供作品獲獎情況說明。?
(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請將首屆廣東省簽約文學評論家申報表連同申報材料(一式十份)于2017年9月15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報送省作協創研部,同時將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42239083@qq.com。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552號廣東文學藝術中心2203房廣東省作家協會創研部,郵政編碼:510635。聯系人:張艷寧,聯系電話:020-38486121、020-38486915、13922268693。
廣東省作家協會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