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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3年度廣東省文學創作專業 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24-01-19 來源:廣東作家網
各地級以上市作協,省作協各分會、雜志社,省直各有關單位: |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32號)要求,結合文學工作實際,現就2023年度我省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與評審時間
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為2024年2月26日至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評審工作原則上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
二、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
(一)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二)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報評審條件
(一)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條件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廣東省廣播電視局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廣東省作家協會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3號)等文件要求執行。公務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
(二)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3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三)專業技術人才轉換工作崗位后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層級職稱。申報評審現崗位同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低一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申報評審現崗位高一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符合相關專業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應使用不同業績成果申報不同專業職稱。
(四)除法律法規對學歷要求有規定的系列(專業)外,在我省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四、申報途徑和材料
(一)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廣東省文學創作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
(二)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各級人社部門將專門設立職稱申報點,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廣東省文學創作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廣東省文學創作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省直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自由職業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推薦)后直接報送廣東省文學創作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屬于廣東省作家協會會員的自由撰稿人,可以通過廣東省作家協會申報,“人事管理單位”填寫“廣東省作家協會(人事管理單位)”,由廣東省作家協會組聯部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552號廣東文學藝術中心省作協組聯部801室;聯系人:陳鵬;聯系電話:020-38815569、13889904289),經廣東省作家協會機關黨委(人事部)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廣東省文學創作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
(三)申報人應根據本人的文學創作專業技術情況,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同時,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
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報電子材料。職稱評審使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制作的表格,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下載(也可在QQ群“申報作家職稱交流群(962621070)”文件欄下載),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表二)通過系統自動生成。凡未如實申報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將按省有關職稱政策規定嚴肅處理。申報評審材料具體包括:
1.《(? )級職稱送評材料目錄單》(表一)一式一份(張貼在送審材料袋上)。
2.《廣東省職稱評審表》(表二)一式一份(此表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動生成(導出后排好版再打印),按規定程序經由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或省直主管單位蓋章后報送)。
3.《(?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表三)一式20份。
4.《專業技術工作報告》一式20份(《專業技術工作報告》是本人對受聘現專業技術職務或從事文學創作以來的全面、系統總結,應突出反映本人學識水平、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及業績,內容要充實,文字要簡練,申報高、中、初級的報告字數應分別控制在4000字、3000字、2000字左右。姓名一律署在標題下面。報告一律用A4紙雙面打印,與《(?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裝訂成冊,登記表在前,報告在后)。
5.學歷學位證書、繼續教育證書等復印件一式一份(張貼在表四《證書、證明材料》相應頁面,經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6.業績、成果、獎勵的證書和證明材料(含網絡文學作品平均訂閱量、改編為影視動漫的相關證明)的復印件與《業績、成果材料》(表五)頁合訂成冊,一式一份(經單位審核確認,加蓋公章和核對人簽章。提交材料應與《廣東省職稱評審表》《(? )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所填內容相符)。
7.相片、身份證復印件(張貼在表六《貼職稱證相片、身份證復印件頁》相應標識處)。
8.《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表七)一式一份。
9.《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表八)一式一份。
10.任現職以來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代表作。
(1)申報一級文學創作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并正式出版文學作品2部以上,獨立創作的文學作品在全國重要文學報刊發表3篇以上;②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并正式出版文學評論作品1部以上,獨立創作的文學評論在核心期刊發表3篇以上;③首發于國內具有互聯網傳播合法資質的專業文學網站,簽約、上架銷售的獨立原創完結文學作品500萬字以上且線下出版著作不少于1部;④首發于國內具有互聯網傳播合法資質的專業文學網站,獨立原創文學理論研究、文學評論類作品50萬字以上,并在平面媒體發表理論研究與評論專業論文50篇以上。
(2)申報二級文學創作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并正式出版文學作品2部以上,獨立創作的文學作品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3篇以上;②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并正式出版文學評論作品1部以上,獨立創作的文學評論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3篇以上;③首發于國內具有互聯網傳播合法資質的專業文學網站,簽約、上架銷售的獨立原創完結文學作品300萬字以上且線下出版著作不少于1部;④首發于國內具有互聯網傳播合法資質的專業文學網站,獨立原創文學理論研究、文學評論類作品30萬字以上,并在平面媒體發表理論研究與評論專業論文30篇以上。
(3)申報三級文學創作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由本人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的文學作品(含文學評論)累計8萬字以上;②首發于國內具有互聯網傳播合法資質的專業文學網站,簽約、上架銷售的獨立原創完結文學作品200萬字以上;③首發于國內具有互聯網傳播合法資質的專業文學網站,獨立原創文學理論研究、文學評論類作品20萬字以上,并在平面媒體發表理論研究與評論專業論文20篇以上。
(4)申報四級文學創作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由本人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的文學作品(含文學評論)累計3萬字以上;②首發于國內具有互聯網傳播合法資質的專業文學網站,簽約、上架銷售的獨立原創完結文學作品100萬字以上;③首發于國內具有互聯網傳播合法資質的專業文學網站,獨立原創文學理論研究、文學評論類作品10萬字以上。
申報一級文學創作的代表作一式五份,申報二、三、四級文學創作的代表作均為一式兩份(網絡文學作品提供電子文稿、網站鏈接和作品首頁截圖、內容介紹及大綱,作品首頁截圖、內容介紹及大綱需打印裝訂成冊;在文學報刊上發表的作品需復印裝訂成冊,并附原件進行審核)。與他人合作的,要注明自己所承擔的部分和所起的作用,列出清單,由合作者簽名認可并交所在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11.近幾年(擬申報職稱所需資歷年限以上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一式一份(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核實蓋章,非公有制組織的申報者可不提供)。
12.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
五、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
所有申報材料經所在單位審核、公示后,按規定程序報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和相應人社部門審核。各級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
(三)職評辦受理審核
省作協職評辦應認真做好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六、報送材料注意事項? ??
(一)申報材料必須清楚、真實、完整,不得漏項。申報人所在單位按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加蓋公章。
(二)報送材料規格、份數及報送時間須符合要求,材料不合標準或逾期報送不予受理。
(三)送評材料請自留底稿,除《廣東省職稱評審表》(表二)外,其他材料(含代表作)不予退還。
七、其他事項? ? ??
(一)評審收費
收費標準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文件規定執行。高級(一級、二級文學創作)評審費:580元;中級(三級文學創作)評審費:450元;初級(四級文學創作)評審費:280元。
(二)報送申報材料時間、方式及地點
1.報送申報材料時間:2024年2月26日至3月25日。
2.報送申報材料方式:通過快遞方式報送申報材料。需要到現場辦理的,請提前預約。
3.報送申報材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552號廣東文學藝術中心906室廣東省作家協會機關黨委(人事部)(聯系人:武雯;聯系電話:020-38486923,18664823744;電子郵箱:724363292@qq.com)。
(三)根據《關于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高級職稱時,任職年限可在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基礎上放寬1年。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的界定根據有關文件規定。
(四)根據《關于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19〕38號),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工作的港澳臺專業人才,可按自愿原則申報評審我省文學創作專業職稱。申報資格條件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附件:1.附件1 申報表格清單.docx
? ? 2.附件2 ?廣東省藝術專業人員文學創作類別職稱評價標準條件.docx
? ? 3.附件3 ?關于2023年度職稱評審具體工作的政策問答.docx
廣東省作家協會
2024年1月17日